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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組 - 教職員相關 | 2025-11-24 | 點閱數: 48

說明:   

一、依據教育局1141112日桃教學字第1140110342號函辦理。

二、本案旨在透過專家講座與實務經驗交流,強化本市教師對藝術及設計職群之專業認知;並鼓勵教師善用本市職業試探與體驗示範中心相關資源,安排職業試探活動,協助學生探索興趣與潛能,促進其多元適性發展。

三、本案研習資訊如下:

(時間:11518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下午12

(地點:楊明國中職探中心設計美學教室(桃園市楊梅區新農街337A2樓)

(對象:本市國中教師(藝術領域、輔導領域及九年級導師優先錄取)

四、請參加人員逕至「桃園市教育發展入口網」(網址:https://drp.tyc.edu.tw/TYDRP/Index.aspx)報名,研習編號:J00031-251100002,全程參與者由楊明國中登錄研習時數3小時。

五、教育局同意本市所屬學校參加人員以公(差)假登記出席,所遺課務得依規定聘請代課教師並支領代課鐘點,先由學校預算用人費用-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兼職人員酬金項下支應,倘有不足再由教育局補助;其餘人員請所屬單位惠予公(差)假登記出席。

六、檢附旨案實施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