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陳欣慧
電話:03-3322101#7419
受文者:桃園市立凌雲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8月22日
發文字號: 桃教小字第1110076020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 有關本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通過成功大學辦理「全民台語認證」予以行政獎勵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局106年7月26日桃教小字第1060056052號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11月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90109796號函暨111年4月1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031976號函辦理。
二、 為鼓勵本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通過認證,爰核予通過國立成功大學臺灣語文測驗中心所辦「全民台語認證」之教職員行政獎勵,方式說明如下:
(一) 計算區間:自2022年春季認證起計算。
(二) 對象:本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教職員為各校正式教師、代理教師、教保員、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及公務人員)。
(三) 奬勵標準:
1、 通過基礎級者、初級者,嘉獎1次。
2、 通過中級者,嘉獎2次。
3、 通過中高級以上者,記功1次。
(四) 辦理方式: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及「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規定授權學校逕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教職員敘獎,免報本局辦理。
正本: 本市各市立學校、本市各市立幼兒園
副本: 本局高級中等教育科、本局國中教育科、本局幼兒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