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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一般公告 | 2022-06-08 | 點閱數: 129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科員 劉尹祺
電話:03-3322101#7521
電子信箱:10051963@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立凌雲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6月7日
發文字號: 桃教中字第1110049348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376735100E_1110049348_ATTACH1.pdf、376735100E_1110049348_ATTACH2.pdf、376735100E_1110049348_ATTACH3.pdf)

 

主旨: 函轉「偏遠地區學校專案聘任教師甄選聘任辦法」第8條、第13條、第17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1年5月27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10062788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修正條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1年5月27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10062788D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正本: 本市各市立學校、本市各市立幼兒園
副本: 本局人事室 (含附件) 、本局高級中等教育科 (含附件) 、本局國小教育科 (含附件) 、本局幼兒教育科 (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