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288
:::
人事室 - 一般公告 | 2022-03-14 | 點閱數: 111
一、 依據新竹市政府111年3月7日府教學字第1110039560號函辦理。
二、 欲介聘至該校者,以已完成中等學校科技領域生活科技專長新式教師證換證者為佳。
三、 該員額除授課生活科技課程,尚須兼任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組長,執行中心運作所有事項及課程設計與推廣。
四、 另該員額為附加式任務型員額,如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任務中止,該員額於該校即有超額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