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ggle navigation
桃園市立凌雲國民中學
:::
主選單
本站消息
電子相簿
影音播放
網路硬碟
好站連結
教學資源
教育雲
學習吧
翰林雲端學院
均一教育平台
康軒版國中雲
翰林行動大師
南一OneClass
SSO
差勤
圖書館
MAIL
教師登入
學生登入
行事曆
113學年度下學期
113學年度上學期
登入
登入
帳號
密碼
登入
:::
本站消息
教師因寒暑假、請產前假及因安胎需要而請事、病假(延長病假)及接續請娩假,致考核年度內未到校上課且無其他工作事實,其成績考核不符考列第4條第1項第1款或第2款時,應如何辦理之相關疑義。
人事室
-
一般公告
| 2016-09-12 | 點閱數: 548
「教師考核年度內因安胎需要請事、病假(延長病假)或接續請娩假,致全年度未到校上課無工作事實,得酌列第4條第1項第3款,以落實工作導向之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