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校教師自主校內揪團,滿5人即成團,由揪團召集人填具申請表及經費概算表,向學校提出申請,再由學校協助將已核章之表件寄至本局國小教育科。
(二) 實施對象為本市各公立國中小學校教師(含代理、代課、課後照顧教師、學習扶助教師、實習教師、退休教師)及學校志工。
(三) 每群申請補助經費上限新臺幣(以下同)1萬元整為原則,每校不限申請一群。每一社群執行皆須辦理至少二場次專家教師本土語文報考經驗傳承與指導講座或研習。
(四) 辦理時間:核定日起至111年7月10日。
(五) 請有意願申辦之學校社群於111年2月25日(星期五)前將已核章之申請表及經費概算表函報至桃園市教育局國小教育科。
(六) 本案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及「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等規定,於計畫辦理完竣後,認真盡職,達成目標之社群召集人核給嘉獎1次,參與社群成員核給獎狀1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