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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一般公告 | 2016-09-05 | 點閱數: 263

一、推薦日期:自即日起至本年9月30日(星期五)止,請將推薦表暨相關佐證資料寄交本校學務處諮商輔導暨校友服務中心收。
二、相關附件檔請逕至本校學務處諮商輔導暨校友服務中心網站下載(點選方式:本校首頁/行政服務/學務處/諮商輔導暨校友服務中心/校友及就業服務/表單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