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288
:::
教學組 - 教職員相關 | 2021-11-26 | 點閱數: 144
(一) 各校教師自主校內揪團,滿5人即成團,由揪團召集人填具申請表及經費概算表,向學校提出申請。
(二) 實施對象為本市各公立國中小學校教師(含代理、代課、課後照顧教師、學習扶助教師、實習教師、退休教師)及學校志工。
(三) 每群申請補助經費上限新臺幣(以下同)1萬5,000元整為原則,每校不限申請一群。每一社群執行皆須辦理至少二場次專家教師本土語文報考經驗傳承與指導講座或研習。
(四) 本案為跨年度計畫,請有意申請之學校經費概算編列分成110年(補助額度以5,000元整為原則)及111年 (補助額度以1萬元整為原則),經教育局核定後分年撥付。
(五) 辦理時間:核定日起至111年7月10日。
(六) 請有意願申辦之教師於110年11月30日(二)前填具相關表件進行核章。
(七) 本案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及「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等規定,於計畫辦理完竣後,認真盡職,達成目標之社群召集人核給嘉獎1次,參與社群成員核給獎狀1張。
(八) 詳情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