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288
:::
人事室 - 一般公告 | 2016-09-05 | 點閱數: 470

一、鑒於近年意外事故頻仍,請各機關(構)學校辦理員工文康活動時應注意安全措施,並慎選活動類型、地點及交通工具,相關事宜可參考如下:
(一)活動類型:以安全、健康、具教育意義等活動類型為宜,並應審慎評估活動行程、瞭解路線及路況。
(二)地點:具消防及衛生等檢驗合格並已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的室內場所;戶外場所應以安全、交通便利及環境適宜等地點。
(三)交通工具:以搭乘大眾交通工具為優先,自行駕駛車輛應注意行前保養;租賃車輛應以合法、信譽良好、具健全車輛保養及駕駛管理制度之業者,並應於行前確認滅火器、安全門等相關設施為符合標準並可正常使用。
二、另為確保所有參加文康活動同仁安全,應為同仁投保旅遊平安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