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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組 - 一般公告 | 2021-11-05 | 點閱數: 141
一、本活動表揚對象包含:
(團體獎:機關(構)、公私立幼兒園、學校、學校認可之學生社團(團隊)、依法立案之團體及法人組織。
(終身奉獻獎及個人獎:學校教職員工生及實際從事本土語言推展之個人。
二、凡有下列事蹟者,均得由推薦單位予以推薦表揚:
(長期致力本土語言之推動工作,足為社會典範之個人。
(從事本土語言之創作、展演、傳播或推廣,足以振奮人心。
(從事本土語言復育、調查、研究或出版,具相當成效。
(捐資成立或充實有關本土語言之圖書館、博物館或其他文教設施,影響深遠。
(捐贈、捐助及成立推展本土語言著有績效之團體,貢獻卓著。
三、本活動採推薦方式辦理,相關資訊請至本活動網站(https://nlaward.moe.edu.tw/)瀏覽參閱,推薦單位請依推薦類型填妥相關表單並檢附佐證資料後,採紙本方式寄送至110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五段720E室(請註明「111年表揚推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獎」)傳動數位設計印刷有限公司收。
四、聯絡窗口:吳小姐,電話(028101-0555#502
五、詳情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