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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組 - 一般公告 | 2021-10-20 | 點閱數: 107
一、資料收件期間:110年10月1日至12月28日止,參與認證、換證之教師請至「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臺」(https://proteacher.moe.edu.tw)填寫提交專業實踐資料。
二、曾參與108學年度以後(含108學年度)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或參與107學年度以後(含107學年度)教學輔導教師培訓尚未取得認證之教師,可於作業期間申請認證審查,並請依期程繳交專業實踐資料。
三、110學年度教學輔導教師換證實施計畫(增辦場次)參見附件。
四、倘有認證、換證審查相關疑問,請逕洽計畫承辦學校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曾勤樸專任助理,電話:(02)7749-1228,電子郵件:ntnutdo@gmail.com
五、有關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臺操作相關疑義,請洽平臺維運團隊:(02)2311-3040轉8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