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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一般公告 | 2021-09-24 | 點閱數: 154

一、依南華大學傑出校友遴選辦法第二條規定,南華大學傑出校友分 為:學術成就類、企業經營類、社會服務類、藝文體育 類、行誼典範類、行政服務類、捐資興學類及其他類。敬 請惠予推薦符合本校傑出校友遴選辦法所列具體事蹟之學校校畢業校友。

二、推薦書暨相關資料、證明文件請於110年11月15日前(郵戳 為憑),逕寄至該校產學合作及職涯發展處產學合作組。

三、有關「南華大學傑出校友遴選辦法」暨推薦書各乙份可逕自至該校產學合作暨職涯發展處網站(https://reurl.cc /ZjGQdA)下載。

四、傑出校友經遴選委員會審通過並核定後公告當選名單,將 於該校校慶典禮公開表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