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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組 - 一般公告 | 2021-08-10 | 點閱數: 194

110年桃園市立凌雲國中曲棍球校隊訓練防疫計畫

一、依據

    110723日教育部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運動團隊訓練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

 

二、目的:

     因應國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全國疫情警戒調降為二級期間,為

確保高中以下學校之運動團隊於學校停課期間,參加運動團隊訓練之學生選手及教練人員之健康,將遵照教育部體育署發布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運動團隊訓練防疫管理指引」,規劃並確實執行集訓期間之相關防疫措施,以降低感染風險及提升訓練安全。

 

三、實施對象:

本計畫所有之教練及參訓人員等。

 

四、執行期程:

    11083 日起至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解除警戒為止。

 

五、具體措施:

 (一)強化所有人員之衛生教育宣導: 加強勤洗手、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

     保持個人衛生習慣(如:打噴嚏、咳嗽需掩住口、鼻,擤鼻涕後要洗

     手)及妥善處理口鼻分泌物等,及儘量避免出入人潮擁擠、空氣不流通

     的公共場所等衛生教育宣導,並落實執行。

 (二)維持訓練場地之通風:

 (三)體溫測量站:依本計畫執行期程之報到處均設置體溫測量及觀察區,確

     實量測工作人員暨參賽人員等之體溫並登記量測結果。

 (四)場地防疫:確實要求進入訓練場地前應配合酒精乾洗手消毒、登記及配

     戴口罩(請自備口罩)參與活動中,如有身體不適應立即通知教練或健康中心以掌握醫護處理時效。

 

六、教練及參訓學生之相關防疫規定

  ()訓練人員(含參訓學生、志工)首次訓練前,未施打疫苗或疫苗接種未達

      14天者,頇有3日內快篩或核酸檢驗陰性證明,且每3-7天定期快篩     

      (原則每7天篩檢,應變處置時得縮短為每3天篩檢)。

  (二)參訓者如符合「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中「居家隔離」或「居

      家檢疫」實施之對象者,或「自主健康管理」未滿14日者,禁止來校

      參加訓練,若隱匿個人上述身分或身體症狀,經查明屬實者,取消參

      訓資格(並記過處分),並依中央疫情通報作業規定,通報主管機關依

      法裁處。

   (三)凡進入訓練場地參加訓練者,請於報到處繳交健康聲明書,如附件一。

   (四)參訓學生請另外繳交活動家長同意書,如附件二。

   (五)參訓學生倘於訓練當日經體溫第第1次量測額溫達37.5 度(含)以上

       者,暫由防疫組安置於觀察區。待休息 3-10 分鐘後續以耳溫槍量測

       耳溫,經3次實際量測耳溫仍達攝氏38()以上則禁止進入訓練

       場地學校校園 (含不得參訓,由教練安排返家或就醫)

   (六)參訓當日過程中倘有發燒或咳嗽、流鼻水等呼吸道症狀、腹瀉、身體

       不適者,應主動向單位主管或負責人員報告,並建議就醫診療及採取

       適當防護措施。

   (七)為配合防疫工作,參訓人員及教練務必掌握報到時間並提早到場,

       避免因入場及體溫量測作業影響參訓時間。

   (八)訓練場地中,參加人員需全程配戴口罩。

   (九)教練另由本校主管單位進行防疫旅遊史調查。

   (十)訓練名單及訓練時間之規劃:所有訓練人員及學生名單應確實造冊及

       控管,以固定人員方式訓練,且限學校內人員,禁止跨校訓練,並訂

       定完整訓練計畫,同一名學生單日訓練不得超過3小時,如附件三。

   (十一)落實人數管理規劃:考量運動時人員移動特性,同時段內所有所有

       訓練人員及學生,以室內不超過 20 人、室外不超過 40 人為限,加

       強人數管控。

(十二)學校訓練場館及器材消毒作業之規劃,落實每 3 小時訓練結束後指派

      專人完成清潔消毒工作,如附件四。

(十三)落實每日完成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運動團隊訓練防疫管理指引自我查檢

      表,如附件五。

(十四)本計畫奉核通過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