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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人事室 - 教職員相關 | 2021-07-20 | 點閱數: 2229

1.有關學校教職員工前往衛福部COVID-19疫苗預約系統預約成功,並至接種站施打疫苗,憑預約成功之資料上傳差勤系統,可給予公假1天(應國內外機關團體邀請,參加與其職務有關之各項會議或活動⋯⋯經機關長官核准者,給予公假。


2.後續依市府教職員專案安排地點施打疫苗者,亦可給予公假1天。


3.如同仁先前已請自假前往施打疫苗者,可檢證送人事室辦理公假補登。


4.倘疫苗接種後有身體不適者,得依所適用之請假規定以疫苗接種假(不支薪)、事假、病假、休假或加班補休辦理,所請之病假,不列入年度病假日數及考績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