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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人事室 - 教職員相關 | 2021-05-21 | 點閱數: 466

一、本局原於110年5月18日以桃教人字第1100045155號函規範全面停課之學校教職員差勤相關配套措施,經考量疫情持續嚴峻,

爰調整旨揭人員自110年5月24日起至同年月28日止之差勤如下:

(一)教師(含專任教師及導師)
1、高國中小學教師可自選居家線上教學或到校實施線上教學;請學校全力支援各項設備並關注教學情形;專任運動教練、專任輔導教師及代理、兼代課教師比照教師辦理。
2、市立幼兒園教師及附設幼兒園教師:考量幼生不適合線上教學,爰以到校為原則,但各校校長/園長仍可評估疫情、設備及人力等情形,採行部分人員居家線上教學;至於教保服務人員,如係實際從事教學工作,比照市立幼兒園教師辦理。
(二)兼任行政職務教師:為維持各校(園)行政正常運作,當週應到校1日處理業務,其餘4天時間應採居家辦公或居家線上教學;至於教保服務人員,如係實際從事行政工作,比照兼任行政職務教師辦理。
(三)行政人員(上開人員以外均屬之):除依各類人員適用之請假規則請假、奉准居家辦公者外,其餘人員應到校辦公及支援相關事宜
二、停課期間,高中以下學生(含幼兒園)之家長因故無法在家照顧或學生無法進行居家學習者,各校(園)教務及學務單位應調配必要人力(含行政人力),提供學生到校學習及照顧等相關事宜。
三、居家辦公刷卡規定:1.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免刷卡。2.原應刷上下班卡人員(如公務人員、護理師、職工等):刷上、下班2卡即可,免刷中午卡。

四、居家辦公人員應填寫居家辦公工作日誌,並每週陳報單位主管!!

五、檢附修正後之「桃園市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實施分區辦公及居家辦公作業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