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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生教組 - 一般公告 | 2021-05-17 | 點閱數: 184

壹、全國防疫因應措施  

  • 一、全國休閒娛樂場所應關閉: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酒家、酒吧、酒店(廊)、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MTV)、視聽歌唱場所 (KTV)、理容院(觀光理髮、視聽理容)、指壓按摩場所、健身休閒中心(含提供指壓、三溫暖等設施之美容瘦身場所)、保齡球館、撞球場、健身中心(含國民運動中心)、室內螢幕式高爾夫練習場、遊藝場所、電子遊戲場、資訊休閒場所、麻將休閒館及其他類似場所。
  • 二、全國宗教祭祀場所活動部分,全面停止進香團與遶境相關活動,包括寺院、宮廟、教堂(教會)及其他類似場所之活動應落實實聯制與社交距離並加強清消。
  • 三、全國中、小學校園停止對外開放。
  • 四、全國社團停止交接活動。

貳、第三級警戒區域因應措施

  • 一、時間:5/15~5/28
  • 二、範圍:台北市、新北市 
  • 三、第三級警戒區域防疫規範
  • 1.外出時全程佩戴口罩。 
  • 2.避免不必要移動、活動或集會。 
  • 3.停止室內5人以上、室外10人以上之家庭聚會(同住者不計)和社交聚會。
  • 4.自我健康監測(有症狀應就醫)。 
  • 5.營業場所及洽公機關(構):落實人流管制,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 
  • 6.職場及工作處所:遵守企業持續營運指引之防疫規定,落實個人及工作場所衛生管理,啟動企業持續營運因應措施(如異地或遠距辦公、彈性時間上班)。 
  • 7.餐飲場所應遵守實聯制、社交距離、隔板等防疫措施,無法落實則採外帶。 
  • 8.婚、喪禮應落實實聯制與社交距離並加強清消。 
  • 9.公共場域、大眾運輸加強清消。 
  • 四、第三級警戒範圍應額外關閉所
  • 1.觀展觀賽場所:展覽場、電影片映演場所(戲院、電影院)、集會堂、體育館、活動中心、展演場所(音樂廳、表演廳、博物館、美術館、陳列館、史蹟資料館、紀念館)、室內溜冰場、室內游泳池、遊樂園、專營兒童遊戲場及其他類似場所。 
  • 2.教育學習場域:社區大學、樂齡學習中心、訓練班、K書中心、社會教育機構(社會教育館、科學教育館、圖書館)及老人共餐活動中心等其他類似場所。
  • 五、第三級警戒範圍醫療體系應變
  • 1.擴大開設專責病房。
  • 2.分艙分流。
  • 3.設置戶外篩檢站以採檢。
  • 4.廣泛運用遠距醫療於門診病患。 
  • 5.積極啟動專責應變醫院。
  • 六、第二、三級警戒範圍人員應減少區域間的非必要移動。

  七、擴大台北市萬華地區篩檢量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