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事室 - 一般公告 | 2021-05-05 | 點閱數: 170

一、  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0年4月30日部法二字第1105349278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  為精進公務人員考績法制,銓敘部自109年下半年起,再次啟動考績法研修相關作業,並已於109年12月間,透過開會研商及函詢方式,徵詢中央暨地方各主管機關之意見。考量考績法制與公務人員權益密切相關,為期考績法制之研修,更周延完備並符合時需,且配合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相關決議,銓敘部預訂於110年5月間陸續辦理5場次公聽會,含1場次徵詢學者專家及相關團體之意見,以及北部、中部、南部與東部計4場次分區公聽會,傾聽基層公務人員對於考績法制研修之看法。

三、對於未獲遴派參加公聽會,惟有意願就考績法制研修提供意見之公務人員,請參閱會議資料後填寫未與會人員問卷調查表(每人限填1份),並於5/ 12(三)前送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