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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一般公告 | 2021-01-08 | 點閱數: 228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91231日桃教中字第1090117361號函辦理-同意完成銘傳大學辦理的109學年度桃園市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培育班學員,參加本市候用校長、主任甄選,得於資積分數上採計進修分數,每修畢6學分加2分,最高採計8分。 

二、  為協助卓越的老師早日邁向校長、主任之路,銘傳大學教育研究所、產學暨推廣處共同規劃開辦桃園市國民中小學校長暨主任培育班,修習本學分班所開設課程之學員,於參加本校教育研究所入學考試錄取後,得依規定酌予抵免相關課程學分,最高可抵免6學分。 

三、  本班分二階段,每階段6門課12學分計。第一階段擬於110227日週六開課; 第二階段擬於11075日週一開課。培訓地點:銘傳大學桃園校區。 

四、  即日起受理網路線上報名 https://reurl.cc/qDkD73 或至本校網址 https://mymcu.mcu.edu.tw/ 學分班下載報名表,洽詢專線(03)3593856 王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