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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特教組 - 十二年國教 | 2021-01-05 | 點閱數: 304
一、 依據桃園市立桃園特殊教育學校109年12月28日桃資源字第1090010790號函暨本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安置高級中等學校實施要點辦理。
二、 旨揭簡章安置類型含「110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特殊教育學校簡章」、「110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集中式特教班簡章」及「110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簡章」。
三、 檢附前開簡章開缺名額一覽表各1份,亦可至「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網」網站下載(https://tu-adapt.set.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