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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教組 - 一般公告 | 2020-11-13 | 點閱數: 268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11月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90138477號函辦理。
二、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已明定有關電動自行車不得擅自增、減、變更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格、最大行駛速率25km/hr以下及駕駛人應配戴安全帽及不得載人等相關規定。
三、鑑於電動自行車逐漸普及衍生該交通事故頻傳,請貴校運用各項集會、活動等相關時機或公布欄、電子看板等管道,加強向親師生宣導有關騎乘電動(輔助)自行車之規定,並持續強化學生交通安全教育,相關交通安全教育教材臚列如下:
(一)電動自行車:https://reurl.cc/r84Wny。(如附件1)
(二)自行車附載幼童新規定:https://reurl.cc/3LpV9R。(如附件2)
(三)其他宣導素材:請至168交通安全入口網站/教材文宣區(網址:https://168.motc.gov.tw/)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