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習時間: 1、第1階段:109年10月31日至109年12月5日。 2、第2階段:109年12月6日至110年1月10日(暫訂)。 3、第3階段:110年3月6日至110年5月8日(暫訂)。 (二)研習對象: 1、公私立高中、國中、小、幼稚園現職普通班合格教師(班上有視障生優先)。 2、特教合格教師(鼓勵參加暑期之視障20專精學分班)。 3、現職特教班代理代課老師。 (三)研習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博愛樓R112教室(詳課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