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288
:::
資訊組 - 一般公告 | 2020-07-14 | 點閱數: 211

一、依據本府109年7月6日府資智字第1090158183號函辦理。
二、旨揭來函係中華民國軟體自由協會針對部份地方政府機關於ODF文件之操作使用上常見之錯誤態樣進行說明,即使用商用編輯軟體(例如微軟之Office套裝軟體)轉存方式產出ODF格式文件,導致文件排版不一致甚至檔案無法開啟之情事。
三、產製儲存ODF格式文件之正確方式須使用LibreOffice或國家發展委員會ODF文件應用工具進行操作。
四、請各機關協助宣導所屬機關單位之業務承辦人員正確之ODF文件使用方式,以避免出現檔案格式混亂之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