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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人事室 - 一般公告 | 2020-07-01 | 點閱數: 205

一、依據109年3月13日本市109年國民中學教師介聘暨甄選作業籌備會議決議,本市各市立國中109學年度自辦代理(課)教師甄選作業得自109年6月24日起公告簡章。
二、因應108學年度第2學期休業式延後至7月14日結束,學期結束前各校代理(課)教師,參加本市各市立國中109學年度自辦代理(課)教師甄選期間,本局同意核予公假及課務排代,所遺課務得依規定聘請代課教師並得支領代課鐘點,由本局主管地方教育發展基金109年度預算學校分基金-用人費用-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兼職人員酬金項下支應,倘有不足再行向本局申請。
三、本案請轉知所屬代理(課)教師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