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資格:父或母罹癌且目前治療中或完成治療2年內。(目前治療中定義為:手術、化放療、標靶、免疫治療等) 2.申請條件:108學年度第一學期學科成績平均分數達60分以上者。或具有特殊表現(如:體育、美術等優異成績)。 3.獎學金:獎金10000元,名額100名。 4.繳交日期6/30前繳交至註冊組。 5.詳細辦法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