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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人事室 - 一般公告 | 2020-01-14 | 點閱數: 318

代理()教師招聘類別及缺額

科目

性質

名額

聘期

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需具備之報名資格

特殊教育(身心障礙

實缺

1

109211日起至10972日止

109.01.20報名為1次。

109.01.21報名為2次。

109.01.22報名為3次。

109.01.30報名為4次。

108.01.31報名為5次。

如缺額補滿於網站公告即不再進行下次甄選。

  • 1次甄選時,報名者須符合下列資格: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 2次甄選時,報名者須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 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2. 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 3次以後甄選,報名者須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 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2. 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 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
  • 上開第二款、第三款報名資格,以具出缺科(類)專長者,優先聘任之。
  • 須配課。
  1. 本次甄選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第1次甄選未有正取人員時辦理第2次甄選;第2次甄選未有正取人員時辦理第3次甄選;第3次甄選未有正取人員時辦理第4次甄選;第4次甄選未有正取人員時辦理第5次甄選。
  2. 錄取順序依總成績排列,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若總成績相同,則依試教、口試順序依序優先錄取。
  3. 另依序擇優備取若干名,備取資格保留至109229日止,並以補足當次缺額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