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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人事室 - 一般公告 | 2019-10-24 | 點閱數: 3322

109 年1月1日起國民旅遊卡新制內容為何?
1. 公務人員使用國民旅遊卡刷卡消費日不限於休假日。(公務人員自109年1月1日起,使用國民旅遊卡刷卡消費雖不限於休假日,惟仍應注意並遵守辦公紀律,不得於執行職務時間刷卡消費)
2. 應休假天數規定:公務人員當年具有超過 10 日之休假資格者,至少應休假 10 日,未達 10 日休假資格者,應全部休畢;應休而未休 假者,不得發給未休假加班費。
3. 休假補助費:公務人員每人全年合計補助總額最高以 16,000 元為 限。未達 10 日休假資格者,休假補助費以每日 1,600 元計算。
4. 休假補助費區分:公務人員當年具有超過 10 日之休假資格者,休假補助費於觀光旅遊額度(旅行業、旅宿業、觀光遊樂業或交通運 輸業)及自行運用額度(各行業別)各 8,000 元之範圍內消費並核實補助;另當年未具休假 10 日資格者,按其所具休假日數,以每日 1,600 元計算發給休假補助費,補助總額在 8,000 元以內屬自行運用額度;其餘則屬觀光旅遊額度。
5. 放寬自行運用額度使用對象:公務人員之配偶或直系血親因身心障礙、懷孕或重大傷病,於當年確實無法參加觀光旅遊,經服務機關 認定者,當年補助總額均屬自行運用額度。
6. 照顧初任、再任或復職人員:公務人員當年無休假資格或休假資格未達2日,酌給相當 2 日之休假補助費(3,200 元),屬自行運用額 度。
7. 珠寶銀樓業及儲值性商品納入補助範圍;惟水費、電費、瓦斯費等, 係以某段連續期間使用情形計費,仍不得以國民旅遊卡刷卡申請休假補助費。

上開規定適用對象為公務人員、技工、工友及約聘僱人員另教師兼行政人員為學年度人員,其適用時程須俟教育部通函明確規範後始予確定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