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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人事室 - 一般公告 | 2019-08-30 | 點閱數: 209

一、為增進桃園市公務人員協會會員福利,於 108年9月20日前加入會員者,除享有原有免費會員團體保險,新增一年期之新光產物團體意外險,已加入者同享該福利保障,倘未於上開日期前加入者,則僅享有原有免費會員團體保險,併予敘明。
二、依本會章程第30條規定新入會會員收取入會費100元及常年會費 100元,總計200元; 107年(含)前已入會之會員,僅收常年會費100元。 
三、請有意願入會同仁於108年9月18日前將前述費用送人事室,並填寫入會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