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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人事室 - 一般公告 | 2019-08-05 | 點閱數: 423

一、依據桃園市選舉委員會108年7月9日桃選一字第1080000743號函辦理。
二、旨揭選舉訂於109年1月11日(星期六)舉行投票,將與公民投票脫鉤,單獨舉辦。
三、有關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之補假日數,依行政院72年11月9日台72人政參字第30519號函意旨,參加選務工作人員給予補假1天。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工作費,依行政院106年10月26日院授人給字第1060059840號函核定「中央選舉委員會選舉工作費支給表」所定標準支給,主任管理員為新臺幣(以下同)3,400元、主任監察員2,800元、管理員為2,200元、監察員1,700元、預備員1,800元。
四、請有意願擔任選務人員於108年9月6日前至人事室填具「龍潭區第15任總統、副總統與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推薦名冊」,並註明有意願之投開票所編號,其個人相關資料,請務必詳填,公所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妥善保管,俾利後續造冊作業。
五、若投開票所未依配賦人數填滿,本公所將視實際需求調派各投開票所人員,如有個別需求,請於備註欄註明,敬請見諒配合。
六、各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習通知單,屆時將以各填報單位統一寄送,通知單上將載明選務工作地點,並請協助轉發所屬人員。
七、檢附「龍潭區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投開票所及所需人力概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