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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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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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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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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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需具備之報名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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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身心障礙)
主要教授資源班數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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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缺
(留職停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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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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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8月27日起至109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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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缺額補滿於網站公告即不再進行下次甄選。
- 第1次甄選時,報名者須符合下列資格: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 第2次甄選時,報名者須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 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 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 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 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 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
- 上開第二款、第三款報名資格,以具出缺科(類)專長者,優先聘任之。
五、須配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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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甄選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第1次甄選未有正取人員時辦理第2次甄選;第2次甄選未有正取人員時辦理第3次甄選;第3次甄選未有正取人員時辦理第4次甄選。
- 錄取順序依總成績排列,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若總成績相同,則依試教、口試順序依序優先錄取。
- 佔留職停薪缺教師所遺課務者,若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復職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 另依序擇優備取若干名,備取資格保留至109年10月30日止,並以補足當次缺額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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