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凌雲國民中學約僱職務代理人甄選簡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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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務編號 |
A600010 |
名額 |
1名,擇優備取2名以內。(備取資格保留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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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不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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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條件 |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熟悉電腦文書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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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項目 |
辦理教務處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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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點 |
桃園市立凌雲國民中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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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徵時間 |
自即日起至108年 5月2日(星期四)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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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事項 |
一、月薪資︰約僱5等280薪點(約新臺幣34,916元) 二、檢具文件: 意者請備妥下列相關資料: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請貼相片,並請簽名或蓋章)2、畢業證書影本。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4、相關經驗證明文件。(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信封註明應徵:本校教務處幹事約僱職務代理人)以掛號郵寄 (親送或委送亦可)桃園市龍潭區中豐路上林段418號,人事室謝小姐收,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寄(送)達(108年5月2日四下午16:00前),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及退件;欲退還應徵資料者,請附掛號回郵信封,填妥收件人姓名及地址,若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退還。 三、考試方式:面試100%。 四、甄選期程: (一)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並挑選合適者,預計於108年5月2日(四)下午16:00在本校網站 (http://www.lyjh.tyc.edu.tw/)公佈欄公告面試名單、面試時間及地點。 五、錄取通知:錄取人員電話通知報到,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六、僱用期間: 自僱用日起至108年9月6日止。(因代理原因消失,應即解除代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七、如正取人員不克報到,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本職缺。 八、聯絡人:人事室謝小姐電話:(03)4792604轉7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