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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教組 - 一般公告 | 2019-03-22 | 點閱數: 233

說明:
一、依據水源村劇團108年3月11日(108)水源村字第1080311號函暨同年3月15日(108)水源村字第1080315號函辦理。
二、本案提供身心障礙與清寒弱勢青少年、學童與陪同教師、家長或志工每人可免費取得1個入場名額(因座位席次有限,每1青少年或學童最多僅能有1位教師、家長或志工陪同)。
三、本案贈票方式請以機構、組織或團體為單位(表格如附件),並於108年5月31日(星期五)前傳真或E-mail贈票名單至水源村劇團。
四、檢附旨揭舞台劇相關資訊暨入場名額申請表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