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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組 - 一般公告 | 2018-12-24 | 點閱數: 472

桃園市107年度健康促進中心議題學校-

視力保健」海報設計比賽實施計

 

  • 依據:桃園市府107.9.12桃教體字第1070074152號函辦理。
  • 目的:

(一)培養全市親師生視力保健教育核心能力,瞭解維護與保健知能。

(二)透過學藝競賽提升全市親師生視力保健之觀念、態度與技能。

(三)加深並提醒定期視力檢查與矯治追蹤的必要與重要性。

三、指導單位: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四、主辦單位:桃園市桃園區大有國民小學

五、參加學校:桃園市各國中小

六、參加學生:本市公私立國中小學生均可報名參加,6()以上學校至少乙件, 6班以 

              下學校亦請踴躍參加。每校每組送件以四件為上限。

七、評選時程:

  (一)送件時間:108211日起至10838(週五)(郵戳為慿)。

  (二)評選日期:1083月底前完成。

  (三)公告日期:評選結果3月底前公告於大有國小網頁

  (四)作品展示:得獎作品將於桃園市107學年度健康促進學校成果發表會進行展示。

  (五) 頒獎方式:得獎學校相關獎勵將於1085月由大有國小協助通知領取

八、設計主題:以視力保健為主題創意發揮。

        (如:用眼3010、戶外活動120、四電少於2…等)

九、作品格式:

    (一) 不分組別,大小一律為四開(約38cm×53cm)。

    (二) 作品一律無需裝框,連作不收(勿將作品訂起來,連在一起交件)。

    (三) 得採用各類基本材料,並以平面設計為限。

    (四) 若有侵權問題,取消其得獎資格。

 (五) 參賽作品以創作為主,不得臨摹,報名表需檢附300字以內創作理念說明

十、評選標準

 (一) 須有「健康促進學校-視力保健」之正面宣導意義。作品中,國、臺語及英文發

      音或相關詞彙,應避免有不雅之諧音或雙關語。

 (二) 主題呈現40%,創意概念30%,美感設計30%。

十一、比賽方式:參賽者自備紙張,於畫紙背後右下角貼上報名表(如附件一)後,於徵件期限內連同親筆簽名之著作權讓與同意書紙本(如附件二)送(寄)至桃園市桃園區大有國小(地址:33052桃園市桃園區大有路220號)學務處收,請於信封處註明「健康促進視力保健學藝競賽」字樣)。

十二、獎勵辦法:國中及國小(分中年級組與高年級組)各擇優錄取前三名及佳作若干名,頒

                發禮券及獎狀以資鼓勵。

  • 第一名(各組1名,共計3名):獎狀及禮券1200元。
  • 第二名(各組2名,共計6名):獎狀及禮券800元。
  • 第三名(各組3名,共計9名):獎狀及禮卷500元。
  •   作(各組若干名):各頒發獎狀1幀。

*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請詳填報名表,並將報名表黏貼於作品背後一併寄送,以利評選作業。

    (二)報名表請用原子筆正楷書寫正確、清楚,字體不可潦草以致辨認不清。

(三)所有參賽作品不論入選與否均不退還,本校對於參選作品均有展覽、攝影、印刷、

      出版、宣傳、重製等權利,參賽者及其法定代理人絕無異議。

    (四)參賽作品應為學生之個人創作,如主辦單位、評審主動發現或是經人檢舉(檢舉

        方式必須以真實姓名、檢附具體事證,並以書面向大有國小提出申請)有臨摹、

        抄襲或成人加筆情形均不予評選,如於決賽評選完成後經查屬實,該作品喪失獲

        獎資格,並追回獲獎獎狀及獎金;他人若認有抄襲之嫌,應於公布名單後10日內檢具相關事證,具名送至大有國小提出檢舉(未具名者不予受理)。如有違反著作權法應自負法律責任。

(五)評審得視各組別之實際參賽作品水準,以「從缺」、「刪除名額」或「增加名額」

      方式彈性調整各組別之獎項名額。

十三、本計劃經市政府教育局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