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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教組 - 十二年國教 | 2018-11-23 | 點閱數: 389

一、依據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安置高級中等學校實施要點辦理。
二、108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共分三種簡章,學生僅能選擇一種簡章報名,不得重複,且不得參加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及其他直轄市自行辦理之適性輔導安置,違者取消本安置資格,安置類型如下:
(一)108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特殊教育學校簡章。
(二)108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教班簡章。
(三)108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簡章。
三、開缺名額將於107年12月28日前公告於「108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網」網站(https://tu-adapt.set.edu.tw)。
四、旨揭簡章重要安置期程說明如下(詳如各簡章):
(一)線上報名:各國中請於108年2月13日(星期三)至108年2月22日(星期五)完成網路報名作業。
(二)郵寄報名資料:各國中彙整集體報名名冊於108年2月25日(星期一)至108年3月8日(星期五)前將報名表件送達本市鑑輔會審查。
五、請貴校務必公告於貴校網站首頁及加強宣導,並協助有需求之學生及家長準備報名資料等相關事宜。
六、本簡章另公告於「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網站(https://adapt.set.edu.tw/)、「108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網」網站(https://tu-adapt.set.edu.tw),倘有相關疑問,請洽本市立桃園特殊教育學校(電話:03-3647099分機309或602)、本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吳宜娟股長或陳治群先生(電話:03-3322101分機7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