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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一般公告 | 2018-06-29 | 點閱數: 244

一、為落實本府性別主流化之推動,培養所屬人員具有性別敏感度,進而於規劃業務或檢視各項政策及法令時,納入性別平等觀點,達到實質平等的目標,爰訂定旨揭訓練計畫。
二、本計畫相關重點如下:
(一)實施對象:本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區公所之政務人員、公務人員(含考試錄取人員)與約聘僱人員。
(二)實施內容及方式
1、辦理機關:本府人事處、各機關學校、區公所及性別平等辦公室。
2、辦理項目:由辦理機關評估所屬人員需求,設計規劃引發學習興趣之課程,內容需結合性別平等及機關主管業務,並提供學習回饋方式。
3、辦理方式:透過專班訓練、隨班訓練、網路學習、專題演講、案例研討、工作坊、電影賞析及讀書會等多元方式規劃研習課程。
(三)成效評核與追蹤
1、本府所屬人員參加性別主流化課程年度受訓涵蓋率應達100%。
2、本府所屬人員參加CEDAW實體課程年度受訓涵蓋率應如下列:
(1)主管人員及簡任層級以上人員:30%。
(2)一般公務人員及約聘僱人員:30%。
(3)性別平等業務相關人員、性別議題聯絡人及代理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