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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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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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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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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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需具備之報名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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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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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缺
(留職停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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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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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8月27日起至108年1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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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7.09報名為第1次。
107.07.11報名為第2次。
107.07.13報名為第3次。
107.07.17報名為第4次。
107.07.19報名為第5次。
如缺額補滿於網站公告即不再進行下次甄選。
- 第1次甄選時,報名者須符合下列資格: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 第2次甄選時,報名者須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 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 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 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 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 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
- 上開第二款、第三款報名資格,以具出缺科(類)專長者,優先聘任之。
- 須配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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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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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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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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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8月27日起至108年7月2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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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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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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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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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身心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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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缺
(留職停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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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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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身心障礙-英語專長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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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缺
(留職停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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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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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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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缺
(增置專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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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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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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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點代課
每週8-16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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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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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8月30日起至108年6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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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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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點代課
每週6-12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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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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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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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點代課
每週6-12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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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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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覺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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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點代課
每週18-24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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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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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甄選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第1次甄選未有正取人員時辦理第2次甄選;第2次甄選未有正取人員時辦理第3次甄選;第3次甄選未有正取人員時辦理第4次甄選;第4次甄選未有正取人員時辦理第5次甄選。
- 錄取順序依總成績排列,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若總成績相同,則依試教、口試順序依序優先錄取。
- 佔留職停薪缺教師所遺課務者,若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復職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 另依序擇優備取若干名,備取資格保留至108年4月2日止,並以補足當次缺額為限。
- 佔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增置專長教師員額之代理教師缺者,若本校未通過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度經費補助,則增置員額之教師應無條件轉聘為鐘點教師,不得提書任何異議或請求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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