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競賽規程更正內容如下: (一)第五點比賽日期:106年7月11日至13日,更正為「107年7月11日至13日」。 (二)第十二點裁判會議日期:107年7月10日(星期一),更正為「107年7月10日(星期二)」。 (三)第十四點附則第三項:107年7月11日(星期二),更正為「107年7月11日(星期三)」 二、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承辦人員臺南市體育處洪卿瑜小姐06-21576915轉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