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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組 - 十二年國教 | 2018-04-26 | 點閱數: 602

一、依據107年4月25日南高試務字第1070002970號函辦理。  
二、107年國中教育會考於5月19日、20日舉行,桃園考區19所考場學校已依據「107年國中教育會考試務工作標準手冊」,針對電力、冷氣、照明設備進行維修及檢測工作。考試二日,各考場用電以試場用電為優先,以確保試場之照明及冷氣運作正常。  
三、考試當日如發生影響考試進行之重大事故,如:地震、停電,原則上以影響該科多少考試時間則延長該科考試時間,至多延長20分鐘。相關細節請參考附件一「107年國中教育會考地震應變措施」及附件二「107年國中教育會考因故停電影響試場照明應變措施」。  
四、107年國中教育會考試場全面開放使用冷氣,冷氣溫度以設定於攝氏26~28度為原則。因冷氣開放係屬服務措施,若考試進行當中臨時發生跳電、冷氣故障,無法修復,將開啟門窗及風扇,繼續考試,考生不得要求更換試場、加分或延長考試時間等。相關細節請參考附件三「107年國中教育會考試場冷氣開放使用注意事項及應變處理措施」。  
五、請考生詳讀簡章中「107年國中教育會考試場規則」(P.27~P.29)及「107年國中教育會考違反試場規則處理方式一覽表」(P.30~P.31),避免違規情事發生。 
六、詳細說明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