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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組 - 十二年國教 | 2018-04-02 | 點閱數: 620

一、依據107年3月30日新高教字第1070002773號函辦理。
二、華德福課程發展:106學年度教育局指示參照99課綱學分數規劃課程。為增加課程彈性,107學年度以台灣華德福教育運動聯盟〈指導綱領〉、The educational tasks and content of the Steiner Waldorf curriculum 與 Rudolf Steiner's Curriculum for Steiner-Waldorf Schools 為原則,試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
三、華德福實驗教育的授課方式有別於一般學校,由教師自編教材、學生自製工作本、專題研究,展現自主、多元的學習歷程。  
四、學習成果評量:以質性評量為主,輔以紙筆測驗、多元評量;未參加普通班段考,因此無法由繁星管道推薦入大學,將適性輔導學生國內、外升學。  
五、華德福實驗教育以培養身心靈健康的全人為目標,課程不完全對應國內的大學升學考試,部份特色課程需額外支付,所衍生費用,惟會經過相關小組討論議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