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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組 - 一般公告 | 2017-09-14 | 點閱數: 312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6年9月8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1060028863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訂於本年12月2日與9日於南北兩地分別辦理,期藉由經驗分享及交流,強化適應體育師資培育、提升專業知能與課程教學方法,希冀保障身心障礙學生運動參與權益,達體適能提升之目的。
三、檢附相關資料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