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旨揭事項訂於即日起至105年4月15日(郵戳為憑)接受申請。 |
二、 |
辦理方式: |
(一) |
獎助項目: |
1、 |
國民小學學生每人計新臺幣 2,500元。 |
2、 |
國民中學學生每人計新臺幣 4,000元。 |
3、 |
感恩卡比賽另取特優3名、優等10名與佳作20名,各發給獎金1200元、800元與500元。 |
(二) |
獎勵對象及名額: |
1、 |
獎勵對象:就讀桃園市各國中、國小之弱勢新住民家庭子女。 |
2、 |
獎勵名額:國中50名、國小180名,共計230名。 |
(三) |
甄選資格: |
1、 |
被推薦者為就讀桃園市各國中、國小學生者,且具正式學籍者得經推薦提出申請(以家庭不重複申請為原則)。 |
2、 |
參加者應由推薦單位推薦,由主辦單位依適當之甄選方式,邀集評選委員共同辦理審查事宜。以學生104學年度上學期在校之各項學習及日常生活表現為依據,擇優遴選,持有低收戶證明者優先錄取。 |
3、 |
推薦單位應對學生平時表現和生活環境確實查訪,確認受推薦學生具有符合本要點所定標準之具體事實。 |
4、 |
感恩卡製作時間為確認受補助後,另行通知製作並統一寄送至本校。 請欲申請此項獎助學金的同學逕自至註冊組領取報名表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