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06年2月7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60003789號函辦理。 二、106學年度如欲申請個案轉介至本校資源式中途班就讀,請依附件的規範內容、文件格式及期程提出申請轉介,請郵寄掛號至本校輔導室,轉介時間於即日起至106年8月25日止。 三、轉介學生學籍學校提出申請後,經本校復學輔導會議審查通過後,於106年9月4日前通知申請學校審查結果。 四、檢附本校中途班實施計畫、同意書、轉介就讀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