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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一般公告 | 2017-07-19 | 點閱數: 1405

(一)代理教師

科目

性質

名額

聘期

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需具備之報名資格

國文

實缺

1

106825日起至10772日止

  • 1次甄選時,報名者須符合下列資格: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特殊教育科須具身心障礙教師資格。
  • 2次甄選時,報名者須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 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2. 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 3~5次甄選時,報名者須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 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2. 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 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
  • 上開第二款、第三款報名資格,以具出缺科(類)專長者,優先聘任之。
  • 實缺代理教師有擔任導師及兼任(辦)行政工作之義務,且不得拒絕導護工作。
  • 實缺代理教師須配課。
  • 得視甄選成績,擇優備取若干名。

自然領域

實缺

1

體育

實缺

1

特殊教育-資源班國文

實缺

1

國文

虛缺(增置專長教師)

1

童軍

虛缺(增置專長教師)

1

(二)代課教師

英語

鐘點代課

每週約8-12

1

106830日起至107630日止

  • 1次甄選時,報名者須符合下列資格: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 2次甄選時,報名者須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 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2. 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 3~5次甄選時,報名者須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 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2. 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 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
  • 上開第二款、第三款報名資格,以具出缺科(類)專長者,優先聘任之。
  • 須配課。
  • 得視甄選成績,擇優備取若干名。

體育

鐘點代課

每週10-22

1

綜合領域

鐘點代課

每週10-22

1

視覺藝術

鐘點代課

每週10-15

1

  1. 本次甄選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第1次甄選未有正取人員時辦理第2次甄選;第2次甄選未有正取人員時辦理第3次甄選;第3次甄選未有正取人員時辦理第4次甄選;第4次甄選未有正取人員時辦理第5次甄選。
  2. 錄取順序依總成績排列,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若總成績相同,則依試教、口試順序依序優先錄取。
  3. 另依序擇優備取若干名,備取資格保留至10742日止,並以補足當次缺額為限。
  4. 佔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增置專長教師員額之代理教師缺者,若本校未通過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度經費補助,則增置員額之教師應無條件轉聘為鐘點教師,不得提書任何異議或請求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