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參加對象: (一)須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二)各政府機關(構)、公私立學校(包括公務員、教師、約聘僱人員、專案人員)與民間企業現職未婚員工皆可參加。 (三)婚姻存續中或已有婚約者不得參加。 二、為配合行政院政策推動,敬請各機關轉知所屬單位鼓勵未婚同仁踴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