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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一般公告 | 2017-05-17 | 點閱數: 469

修正後退休法施行細則規定,公務人員月退休(撫慰)金按月發給,發放日期除第1次月退休(撫慰)金依審定之領受起始日發給,其後應定期於每月1日發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