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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一般公告 | 2017-05-04 | 點閱數: 360

一、推薦符合「東海大學傑出校友遴選辦法」第二條所列具體事蹟之本校歷屆畢業校友。
二、推薦表暨相關資料、文件、證明,請於本年8月31日前逕寄本校就業輔導暨校友聯絡室。
三逕自至本校校友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