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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組 - 一般公告 | 2017-04-27 | 點閱數: 424
一、 106年國中教育會考於5月20、21日舉行,桃園考區19所考場學校已依據「106年國中教育會考試務工作標準手冊」,針對電力、冷氣、照明設備進行維修及檢測工作。考試二日,各考場用電以試場用電為優先,以確保試場之照明及冷氣運作正常。
二、 考試當日如發生影響考試進行之重大事故,如:地震、停電,原則上以影響該科多少考試時間則延長該科考試時間,至多延長20分鐘。相關細節請參考附件一(106年國中教育會考地震應變措施)及附件二(106年國中教育會考因故停電影響試場照明應變措施)。
三、 106年國中教育會考試場全面開放使用冷氣,冷氣溫度以設定於攝氏26~28度為原則。因冷氣開放係屬服務措施,若考試進行當中臨時發生跳電、冷氣故障,無法修復,將開啟門窗及風扇,繼續考試,考生不得要求更換試場、加分或延長考試時間等。106年國中教育會考試場冷氣開放使用注意事項及應變處理措施請參考附件三。
四、 請考生詳讀簡章中「106年國中教育會考試場規則」(P.28~30)及「106年國中教育會考違反試場規則處理方式一覽表」(P.31~32),避免違規情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