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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組 - 一般公告 | 2017-04-19 | 點閱數: 329

轉知教育部體育署委託中華民國體育學會辦理「106年度
國民體適能指導員授證簡章」及「106年度國民體適能指導
員證照展延與國內/國外體適能證照換發申請簡章」各1份
,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6年3月24日臺教體署全(一)字第1060
007439A號函辦理。
二、「國民體適能指導員資格檢定辦法」已於103年5月28日修
正公告在案,增列初級指導員得擔任學校體適能指導及體
適能檢測工作,並明列中級指導員之執業範圍除初級指導
員之業務外,得擔任健身中心之體適能指導員,並指導65
歲以上民眾體適能活動。
三、旨揭換補發證照申請及授證檢定採「網路報名,並郵寄相
關資料」方式,換補發證照申請自即日起至4月7日止;授
證檢定報名第一梯次自106年4月5日起至4月25日止,第二
梯次自106年7月25日起至8月14日止,請貴校教師及教練
踴躍報名及參與換補發證照,並於網站刊登報名資訊。

四、另為提升本市國小非體育專長之體育教師術科技能及教學
知能,促進新進教師具備教導課程綱要中體育課程之能力
,請以各國小教授體育課之非體育專長正式教師為優先培
訓對象。
五、如有疑問請逕洽中華民國體育學會,劉玉潔小姐,電話:
(02)7734-6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