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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一般公告 | 2017-04-05 | 點閱數: 383

三、修畢本課程學分且成績及格者,可依師資培育法施行細則第七條規定,申辦第二專長加科登記,由中央主管機關發給教師證書。
四、網路報名至106年4月30日(星期日)止。詳細資訊請至本校教師研習中心網頁(http://tisec.nccu.edu.tw)或來電洽詢(02)2938-7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