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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人事室 - 一般公告 | 2017-04-05 | 點閱數: 506

一、依據106年3月16日本市106年國民中學教師介聘暨甄選作業籌備會議決議辦理。

二、106年度本市國中教師介聘市內他校服務申請作業採網路資料填報方式辦理,請有意申請介聘市內他校之教師,於106年5月23日(星期二)上午8時至106年6月1日(星期四)下午5時自行上網(網址:http://163.30.54.102)填報基本資料、積分及介聘學校志願序。資料填報期間未上網完成填報者,視同放棄本年度市內介聘資格。

三、申請介聘市內他校教師請於106年6月2日(星期五)上午8時至106年6月3日(星期六)下午5時自行登入前揭網站,列印申請表並檢附相關文件,送各校業務單位審核。

四、配合教育部104年3月23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40029568B號令修正「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遷調及介聘辦法」第12條條文施行,爰教師應在同一學校實際服務滿6學期以上始得申請介聘。

五、另本市「106年辦理國民中學教師介聘市內他校服務注意事項」與其他相關資料將經本市國中教師介聘聯合服務小組討論通過後,一併公告於前揭網站。

六、檢附本市106年國民中學教師市內(一般)介聘網路填報作業流程1份。

七、經達成介聘之教師至他校接受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請核予公假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