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條件:
(一)學期成績(114學年度第一學期):大專、高中職65分以上,國中60分以 上。操行成績:80分以上(無操行分數者摘錄老師評語)。
(註:申請人數超 過錄取名額時,以智育平均成績高低排序錄取。)
(二)領有當年度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者、 弱勢兒少及身心障礙(申請者或申請者父母)證明。(不包括村里長清寒證明 及教育局處鑑定)
◎金額:
國中生錄取800名,每名新台幣2,000元整
◎申請方式:請於115年3月20日以前繳交以下文件至註冊組
(一)申請表。
(二)114學年度第一學期成績單1份。
(三)學生證需蓋 114學年度第二學期在學證明正本。
(四)115 年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弱勢兒 少及身心障礙證明(申請者或申請者父母)影印本1份。(不包括村里長清寒 證明、教育局處鑑定證明)
(五) 115年助學金資料表填寫,學生本人身分證(或國中生無身分證者請附健保卡,健保卡請附戶籍謄本)、金融(郵局)機構存摺影印本1份及個資使用同 意書。 (學生本人如無存摺,請提供學生關係人身分證及存摺影本,以俾利匯款事 宜)。